中新網(wǎng)四川新聞2月25日電(吳平華 )鄰里關系的和諧關系關乎著居民基本的生活,矛盾看似瑣碎細小,但處理稍微不慎,就會激化或者擴大。近日,簡陽市人民法院新市法庭成功調解了一起排除妨害糾紛案件。
本案原、被告系同村村民,因被告承包的堰塘整治后水浪沖擊導致原告承包的土地流失,進而引發(fā)雙方長達八年的矛盾。因多次調解未果,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排除妨害,賠償因土地流失導致的農(nóng)作物減少而產(chǎn)生的損失8640元。
承辦法官拿到案件后,第一時間聯(lián)系原、被告雙方,并邀請當?shù)卮甯刹恳黄鸾M織雙方查看現(xiàn)場,詳細了解雙方矛盾起因。針對原告承包的土地面積是否有減少及減少原因等問題,在征得雙方同意后,法院與村干部共同開展查證。經(jīng)實地丈量,原告承包土地面積確有減少,法院隨即組織雙方現(xiàn)場進行調解。雙方積怨已久且各執(zhí)一詞,難以達成一致意見。在開庭審理時,承辦法官對案情予以細致梳理,從矛盾焦點入手,就法律問題進行釋明,從鄰里感情方面進行重點疏導,雙方當事人及家屬均表示理解。最終原、被告達成了調解協(xié)議,被告承諾為原告修建田埂,并當庭賠償損失1600元,原、被告并當庭握手言和。
常言道:“金相鄰、銀親眷,鄰里好,賽珍寶”,和諧的鄰里關系需要雙方相互包容、互相禮讓,遇事多為對方著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