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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四部門發(fā)通知:嚴格清理面向中小學生的各類競賽活動
2022年04月06日 14:04 來源:四川在線 編輯:曹惠君

  四川在線記者 江蕓涵

  四川在線記者4月6日獲悉,省教育廳、省委編辦、省民政廳和省市場監(jiān)管局日前聯合發(fā)布《關于轉發(fā)<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的通知》,要求嚴格清理面向中小學生的各類競賽活動,未經批準或舉辦依據不足的競賽活動一律停止。

  《通知》強調,各市(州)要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嚴格清理面向中小學生的各類競賽活動,未經批準或舉辦依據不足的競賽活動一律停止。從嚴控制、嚴格管理面向中小學生的各類競賽活動,原則上不得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學科類競賽活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日常監(jiān)管,嚴肅查處面向中小學生的各類違規(guī)競賽活動。同時,嚴格規(guī)范中小學辦學行為!安坏靡愿黝惛傎惓煽冏鳛檎猩雽W、轉學、插班依據或參考;不得登記、收取中小學生競賽或等級的證明材料(含復印件);不得要求填報中小學生競賽或等級證書情況。”

  此前,教育部、中央編辦、民政部和市場監(jiān)管總局聯合印發(fā)了新修訂的《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要求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中小學校、各類教育機構和其他機構均不得組織承辦或組織中小學生參加清單之外的競賽活動,不得為違規(guī)競賽提供場地、經費等條件。針對部分競賽違反“零收費”規(guī)定,花式變相收取各種費用、借競賽名義開展培訓、轉嫁成本等問題,《管理辦法》新增了防止各種變相收費的細化要求。《管理辦法》明確要求,競賽以及競賽產生的結果不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的依據,并要求舉辦單位在證書上標明不作為依據的聲明字樣,堅決避免因競賽加劇不良競爭,進而增加中小學生課外負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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