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印發(fā)《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的通知》(簡稱《通知》),支持租住住房提取,繳存人每月提取限額由1000元調整為1200元,符合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公積金限額上浮50%。據(jù)悉,該《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通知》支持租住住房提取,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的,繳存人每月提取限額由1000元調整為1200元,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1.44萬元。
租賃合同已登記備案的,繼續(xù)按照《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我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有關事項的通知》執(zhí)行。
其中,符合租住住房提取規(guī)定的多子女家庭,租住住房提取限額在前述限額標準基礎上對應上浮50%。而《通知》中所述多子女家庭為至少有一個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
同時,支持老舊小區(qū)加裝電梯提取。居民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出資為擁有所有權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其子女及子女配偶可申請?zhí)崛∽》抗e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且不超過增設電梯所產(chǎn)生的實際支付費用。
對于繳存人在重慶市、綿陽市行政區(qū)域內購房,申請?zhí)崛∽》抗e金的,無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證明即可提取。
紅星新聞記者 閆宇恒